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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做诚实守信考生,展工大学子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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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0:5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迎来考试月
  2016年高考终于落下了帷幕,在我们为师弟师妹加油,感叹自己当年上高考“战场”的雄姿英发后,才发现我们也迎来了考试月!
为了联盟!
我要好好学习!

  但是有部分同学备考的方法有点特别,不是努力学习,而是想着如何搞歪门邪道。


作弊来得简单快捷?但是别忘了
作弊有风险!作弊有风险!作弊有风险!
而且这种风险我们承受不起!

作弊入刑
  去年11月国家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最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即规定“替考”和“请人替考”将作为犯罪行为,受到国家的刑事处罚。在我们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中,也明确考试作弊者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开除学籍)。
  我们学校对于作弊处分有明确的规定,对舞弊作假零容忍,一旦触犯条例,将依规办理。
请大家重温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条
  (二)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传、接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考前把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写在可以看到的地方的;
  6.考试期间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
  8.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严重的。
  处分:凡考试作弊者,视其情节,行政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该门课程成绩无效,以0分计。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
  1.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组织团伙作弊;
  3.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5.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的;
  6.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处分:凡考试严重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门课程成绩无效,以0 分计。



那么我们如何备考呢?
  考前要有良好稳定的心态。在我们准备考试的过程中,不乏一开始信心满满但到最后选择放弃的人。虽说条条道路通罗马,不同选择有不同的结果,但如果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目标设定明确,想清楚了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那么就一定不要转变目标。其次是坚持,一旦下定了决心,落实到行动上的坚持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设立好各个阶段的规划和目标,坚持执行到位,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增强信心和决心,形成一个良性促进的循环。
小资君在这里郑重提醒,认真备考,考试不作弊!最后祝同学们取得理想的成绩!


考试须知
① 持规定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必需文具(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通计算器等)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
② 闭卷考试不准携带电子设备和书籍、笔记、手册等资料入场。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指定的书籍和手册入场。
③ 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都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④ 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考生不得擅自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⑤ 分发试卷后,考生应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对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先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⑥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留在座位上,经监考人员验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凭借自身努力在公平、公正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不说了,小资君要去图书馆学习了,约吗?

排版|刘建安
文字|李伟钊 王江林
图片|互联网

学生工作资讯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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