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
① 持规定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必需文具(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通计算器等)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查对。
② 闭卷考试不准携带电子设备和书籍、笔记、手册等资料入场。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指定的书籍和手册入场。
③ 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都不准携带通讯工具。
④ 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考生不得擅自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⑤ 分发试卷后,考生应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对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先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⑥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留在座位上,经监考人员验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